校規
Pioneer Language Busiban
Pioneer Language Busiban
學生應在課程開始前繳清學費,否則不能上課。
學費不包括課本、學生作業簿、錄音帶或任何其他教材費用。
簽證規定
由國外申請入學者收到本中心入學許可後,應至鄰近的中華民國大使館、領事館或代表處辦觀光簽證。獲得六十天可延期的簽證,停留期限為一百八十天。學員應注意抵台時海關所蓋的效期戳。抵台入學後每六十天應去移民署辦理延長手續。預定念兩個學季的學員請注意,抵台後一百八十天應離境的規定。如果申請人獲得三十天不能延長的落地簽證入境,抵台註冊後請向外交部申請改換成可延長的簽證。
本中心是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的私立語言訓練中心,學員入學之後憑在學證明及學習記錄,向移民署辦理延期簽證手續。
請注意某些國家的學員在國外申請來台簽證時會被要求覓妥在台保證人才能發給簽證。但本中心依規定不能做為學員的保證人。
根據政府規定一個正式生需每個星期 研習華語十五個小時以上,每個學期要上三個月,並且不能在外面打工。
學生若自海外申請應付美金650美元的學費以預約8星期(120個小時)的團體課程。收到學費後,本班會用電子郵件寄出入學許可證。學費請電匯給 台北市私立先鋒語文短期補習班 :
- 依據台北市補習班補習班第33條規定,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2.退費規定
更多規定
3. 每一小時的課程包含五十分鐘之講授及十分鐘的休息時間。
例如: 上午十至十二點之課程自10:10分開始,並在11:00分和11:10分之間下課休息。
4.凡個人班學生若無法出席或更改課程,需要一個工作天以前通知辦公室或老師;若未事前通知,則時數照算。凡得到事前同意,個人班可在同月份內儘快補課。
5.凡個人班學生若無法出席或更改課程,需要一個工作天以前通知辦公室或老師;若未事前通知,則時數照算。凡得到事前同意,個人班可在同月份內儘快補課。
5. 國定假日不上課亦無需要繳費。
6. 颱風來襲時學校停課,師生均應依市政府之宣布決定上課與否,個人班可在颱風過後補課。
7. 團體班與密集班請假不予補課,視同放棄上課權利。退費辦法依台北市教育局規定實施。